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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學問大,出書校稿就沒錯字嗎?

 

   對於出書校對這件事,趁著假日可以寫寫談談,目的不是為了撇清出版社編輯的錯,僅是針對校稿這個問題再談談而已。

   出書校稿是一個大問題,但對有學問的專家們,尤其是大師們,往往認為這是校字工人的事,有時有些知名大學者,甚至會認為校字工人做點小工還做不好,簡直罪大惡極,但他們往往疏忽了,出書合約裡第九條那句:文責由作者自負。

 

  校稿和校戡,其實是大學問,並不是一般工人就能做好的事,這其中有許多方法學在裏頭,如果校對者或校戡者,不管作者還是編輯,沒有好好仔細的校稿,並按校疇的方法用心校稿,書出版的錯誤一定在所難免。

 

  在出版社工作這些年,也發生出書後才發現的錯誤,由於一般稿件校對者都是作者,當書印就後發生了錯字,有些有修養的作者會去找問題到底是自己錯,還是編輯沒改正;但也有些作者,自己在出書付印前沒有校出自己文章中的錯字,卻把過錯直接推給工作者,其實出版社和作者往來的稿件和信件,出版社都會保留,是作者的錯,還是出版社編輯的錯,資料是會說話的,今天不管是一個工人,還是一位專家學者,在今天的台灣並沒有階級問題,有的只是誰的問題而已。可是有些學者,資料明明是顯示是新的錯誤,但作者往往以自己是專家,而會認為編輯為什麼沒看出內容的錯誤來?更有甚者,作者自己想提出新的詞句,也一併怪罪給編輯,對於這樣的專家和學者,是非對錯皆已在人心了,不知他們是否還會以自以為是的態度,繼續罪怪他人?

 

  小編不是推委,也無意推委責任,更深知出版社在校對問題上,對於每一本書出版,需要更更更小心,督促同仁更更更注意,但真的非常希望在是非對錯的之前,專家學者能了解,在公理之前人人平等。對錯不重要,重要的是釐清責任處理善後外,各自要更努力下一次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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