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書的目的不是為斂財!

  這是一個十分傷感的話題,出書的目的是什麼?人人都知道出書是為了傳佈好知識,不管這好知識指的是專業還是感受,至少在出發點上,必須是誠懇與忠實的態度,我想這是出書最基本的目的。

  以前出版一本書,是多麼神聖的事,那一定是經國之盛事,不朽的偉業,曾幾何時,現在小小的台灣有著9000家以上的出版社,每年出書量六萬冊,以這麼小的土地,出這麼多的書,也算是盛世奇談了!而這些出版的書中,除了大部份是作者有努力,有付出的心得之作外,當然也有一些只是置入性行銷的文宣品。

  置入性行銷的文宣品出成書,說到底只是廣告而已,而這種廣告比任何真心誠意的作者,都能行銷自己的想法,因為真正的作者只在表達自己的專業和成果,但置入性行銷的文宣品,目的是行銷產品。而市場上這些書也不算少。為什麼出版業會走到這一步呢?因為這是一個開放的年代,出版業已是一個服務業而不是製造業了。

  出版社真的能容忍出版品淪為文宣品嗎?不能吧!因為出書的目的不是為了斂財!
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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