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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書一切自己搞--不如自己開一家出版社

   出書通常是出版社和作者之間,一個要出書,一個可以提供出書服務,兩者一起完成的工作,作者有作者的工作,出版社有出版社的工作,和司其職共同完成工作才對。

  但日前有遇到一位非常可愛的作者,他投稿來出書,雙方合約已簽定,然後開始進入出書流程,結果,一開始問題就出現了,因為通常一般作者會要出書,稿子該已完成了,而這位作者要出書的稿子,我們也看過了,認為一切OK,出書沒問題,那知美編一排版之後,作者確要大幅改稿,然後開始這裡修修,那裡改改,改來改去,重新把稿給我們,我們也只好尊重他為了求好,讓出書品質做到最好,只得由他改了。

   好不容易改好之後,又開始美編版面了,然後一校稿編排出來,請他來看稿,結果這位可愛的作者,不但還要改內容,也要改版面,還要改字型。。。。。改的東西雖然沒有第一次多,但也不算少了。然後我們還是尊重他,讓他繼續改,雙方原定的內容排好約96頁菊八開的,結果這次排出來的稿子,已經變成256頁了,哇咧。。。96頁到256頁,那是差了多少啊?

   好不容易又再次確定了版面和內容,稿子進入第二校,結果。。。作者又將256頁的內容刪到155頁了。除此之外,包括美編,編輯,版面設計者都遇到同一狀況,那就是-----今日好不容易協調好的內容,明天一大早來,作者又全部推翻了。要求重新再來。

   經過了反反覆覆的事件,最後我終於了解了一件事,那就是,作者對於要出書這件事,並沒有做好完整的準備,就是,作者到底要什麼東西,他自己也不清楚,才會一次又一次一直改,甚到已送印了又抽回來!遇到這種情況,我想我不會怪作者,因為作者。。。是一位創作者,一位創作者一再修改自己的作品,這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自認未完成的作品,拿來出書那就折磨很多人,而且據作者的要求。。。很多都是出版社達不到的,我想這種狀況,作者最好的方式是自己開一家出版社,自己請三二個美編,編輯來,然後重新開始審視自己的作品,再由配合的人們照自己的意思,重新編稿,寫稿,慢工出細活,這樣最後的作品,一定可以符合作者自己的需求。

   出書,真的需要稿子已完成才能出書,不然對作者和出版社來說,都是很困擾的事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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